本办法根据《青岛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和《青岛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制定。本办法适用于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录取。
一、组织管理
1、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制订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监督小组。
2、复试小组负责确定除英语笔试外的其他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复试资格线
报考我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复试资格最低分数线为186分。
三、复试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复试包括体检、外语笔试、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复试总分为270分,其中外语考试100分、专业笔试100分(会计综合95分,政治5分),专业面试70分(含外语口语20分)。
(一)外语(含听力)
1.考试形式:由全校统一组织考试,其中英语听力20分。
2.考试地点:四方校区1号教学楼(英语);崂山校区外国语学院(其他语种),具体时间见外语学院复试安排。
3.考试时间: 3月 29日 下午14:00
(二)同等学力加试
1.加试科目:管理学原理与方法、会计学
具体参考书目详见《青岛科技大学2016年经管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参考书目》
2.加试时间: 3月 28日
3.加试地点:全校统一安排,见研究生处通知。
(三)专业笔试
1.考试内容: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5%)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综合能力测试(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30%、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30%、管理会计与实务25%、审计理论与实务10%)
具体参考书目详见《青岛科技大学2016年经管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参考书目》
2.考试时间: 3月 30日 上午8:00-10:00
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楼504教室
(四)专业面试(含外语口语20分)
1.考试形式:
A、外语口语测试
B、专业面试(抽试题回答问题)
2.考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专业背景、对基础知识的理解。
3.考试时间:3月30日上午10:15-12:15
4.考试地点:经管楼(外语面试在经管楼415;专业面试416)
四、录取原则
(一)考生的综合排名由初试成绩(满分300分)与复试成绩(满分为270分)之和确定,并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
(二)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外语成绩低于3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
五、考生须携带资料
考生均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考生的毕业年限、学历、学位真实性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考生自负。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6 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