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关于评选第六届(2022年)“经管领跑人”的通知

  • 作者:
  • 来源: 张鸣
  • 发布时间: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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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持续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展示青年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全院广大青年学生和各级学生组织发现榜样、学习榜样、争做榜样,引导学院青年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结合经管学院实际情况,特开展“第六届(2022年)经管领跑人”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经管领跑人”设立集体奖和个人奖,集体奖评比范围为本科生、研究生各年级团支部、学院各级学生社团组织等;个人奖评比范围为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学院最终评选出集体和个人奖共30项。

二、评选原则:

集体奖:

1.政治能力好。组织支部团员或社团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两会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历次全会精神,团结引领广大青年学生从党领导中国青年运动的光辉历程中,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对党思想上充分信赖、政治上坚决拥护、组织上自觉服从、感情上深刻认同、行动上始终跟随。

2.组织基础好。组织支部团员或社团成员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注重加强对成员教育管理,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

3.工作效果好。支部团员或社团成员思想统一、实干担当,工作特色鲜明,工作业绩突出,在工作学习中不断提高增强本领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及学院政策部署,服务学院建设发展大局。

4.外部反响好。团队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校的各级各类活动中有较好反响;团队凭借突出表现,获得各级各类先进荣誉称号、被外部媒体报道者优先。

个人奖:

思想政治表现好,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热爱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参与疫情志愿服务,热心公益活动,乐于为同学服务。中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优先,对学校、学院日常工作有突出贡献、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

其各类别参评条件至少符合下列一项:

(一学业领跑人

1.认真学习2022年全国两会精神、四史共青团史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并积极宣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者;

2.获校级以上奖学金获得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等);

3.有突出获奖成果或以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论文者;

4.荣获各种国家级专业证书者(如CPA、CFA、FRM、ACCA等)。

(二)文体领跑人

1.积极参加国家、省级比赛获得优秀奖(含优秀奖)以上成绩者;

2.参加市级比赛获得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成绩者;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类文艺体育比赛和活动,为学校争得荣誉或为学院的文体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

(三)竞赛领跑人

1.在校期间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2.在校期间获得国家专利授权、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者;

3.荣获校级以上科技创新竞赛相关荣誉称号者;

4.积极投身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具有较高的团队协作能力、奉献精神和大局意识,为学院科技创新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

(四)劳动领跑人

1.积极参加校内提供劳动实践岗位的各项劳动锻炼以及其他日常劳动;

2.积极参加各专业组织开展的实习实训、专业服务、社会实践劳动等活动;

3.积极打造优秀宿舍,在舍风建设、内务卫生、安全秩序、遵规守纪方面起到带头模范作用,被评为青岛科技大学“十佳宿舍“称号的优先。

(五)实践领跑人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并有突出表现,产生一定的社会反响,并获得奖项或荣誉称号者;

2.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学校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且做出突出贡献者,被各级各类媒体报道者优先;

3.积极参加公益志愿服务一年以上,且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获得荣誉称号者。

(六)新生领跑人

1.新生奖学金获得者;

2.大一上学期校一等奖学金获得者;

3.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标准参照第四至第六条。

(七)就业领跑人

1.被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者;

2.入选研究生支教团、西部计划等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者;

3.参军入伍者;

4.入选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就业者;

5.考研成绩优异、进入全国重点院校者;

6.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所创企业已初具规模或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者;

7.表现优秀,工作成绩突出,能起到带头作用的共产党员,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者;

8.签约知名企业,达到学校高质量就业标准者。

)创业领跑人

1.创业项目已启动,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

3.所创企业已初具规模,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能够带动一定数量人群就业。

三、报名方式:

1.参评个人和集体将个人基本信息、事迹简介及生活照电子版一张(横版),提交至年级辅导员老师处。

2.各年级依据评选条件,综合考察参评个人和集体的各项条件,确定推荐名单,于2022年5月20日前上报《附件:第六届(2022年)经管领跑人推荐表》,其中,集体奖:各年级分别推选2个班级,学生会推荐部门2个、推荐学生社团2个;个人奖:18、19、20、21级、研究生各推荐10人(分别排序)。

3.学院在各年级推荐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推荐的参评个人和集体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终名单。

 

附件:第六届(2022年)经管领跑人推荐表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年5月13日